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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医师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申请指南

台湾地区医师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申请指南

一、申办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大陆医师资格认定(限临床、口腔、中医类别):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规定;    (二)200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    (三)具有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    (四)在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中执业。
二、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台湾地区医师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    (二)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三)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与拟申请医师资格类别相应的医学专业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台湾地区行医执照或者行医权证明(复印件);    (六)与拟申请医师资格类别相应的台湾地区专科医师执照或者专科医师资格证明(复印件);    (七)台湾地区相关医疗机构的在职证明或者执业登记证明(原件);    (八)执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原件);    (九)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十)台湾医务管理学会出具的推荐函。 。    以上材料应当为简体或繁体中文文本或附中文译文。